林鄭月娥建議,參選特首者要在參選之時就公布管治班子。這個看似為特首好、為管治香港好的建議打亂了《基本法》規定的行政長官和問責高官必須由中央任命、各司局長由當選行政長官者提名的程序,把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選舉行政長官」當成主權國家「選總統」,選某政黨上台執政。林鄭的建議不但違憲違法,而且政治上很不正確,該打手板。
當然,知道林鄭底細的人,知道CY當上特首後組班是非不絕,拉雜成軍悲催境況的人會理解林鄭也許是「一片好意」,是希望今後無論誰當特首,要避免CY的「悲劇」發生。要令管治順暢些,最好是參選時就「選好班底」,這樣,不但對特首參選人好,對香港管治好,也對香港市民好,讓大家知道誰當上特首後能有一個較好的管治團隊,當然,對團隊中人也好,他們能相互了解,更好配合。
香港實行政治問責制後,管治團隊除了由一些資深公務員高官「轉制」後出任,還有不少來自五湖四海的「社會精英」。管治班子的組成相當多元化。董建華任第一屆行政長官時,管治班子是全體公務員擔任,不是他「組」的。第二屆開始,搞問責制,為打破特首「空頭司令」、被政務司司長架空、吸引各界人才,管治班子由特首親組。董建華出身商界,人脈深厚廣泛,找人不成問題,但他們都沒有行政經驗和管治經驗,因此找甚麼樣的人合適、能否勝任大成問題,和公務員官員怎麼合作也大成問題。
曾蔭權當特首後「全面復辟」,管治班子幾乎又清一色公務員。然而,管治依然很糟,因為曾蔭權本人心術不正,他的團隊被他帶壞了,出了政務司司長許仕仁、廉政專員湯顯明等涉貪官員,曾蔭權本人也成了涉貪待審之人。CY上台則是一個大翻轉,管治班子人才匱乏,費了好大力才臨時湊成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