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業內訌雪上霜 港府卸責添煩亂

踏入新的一年,香港旅遊業沒有迎來曙光,反而因為監管問題而引起爭議,業界內鬥不休,亂象叢生,令本已處於寒冬的旅遊業雪上加霜。

旅遊業議會元旦起推出多項規管措施,包括所有登記店舖須承諾不違反《商品說明條例》、為內地旅客提供一百八十日退款保障,以及旅遊車必須展示俗稱「車頭紙」的旅行社牌照號碼及旅行團團號、導遊必須佩戴導遊證等等。旅議會聲稱相關措施旨在令業界「有規有矩」,惟成員包括旅行社、店舖、旅巴司機及數千導遊的兩大旅遊業工會則認為規管過嚴,號召發起不合作運動,除了拒絕佩戴導遊證、拒絕張貼「車頭紙」,並計劃分別循司法覆核、種族歧視及違反競爭條例,挑戰旅議會的監管權力。

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業內人士意見分歧,各執一詞,外界很難判斷誰是誰非,唯一可以肯定的是,業界的內訌只會令旅遊業更加混亂,對任何人都沒有好處。可以見到,旅議會向七十二間已登記店舖發出不違反《商品說明條例》的承諾書,結果只收回五十六份,意味十六間未簽署的店舖退出計劃,按照規定不能再接待內地團,但昨日仍然有內地旅行團被導遊帶上門,可見相關制度形同虛設。

業界人士質疑,旅議會多年來制訂的種種監管措施,窒礙旅遊業發展,尤其是要求入境團只能在登記店舖購物,表面上是保障旅客權益,實質限制了旅客選擇權。這種質疑不是沒有道理,定點購物的制度確實存在很多問題,除了有違反公平競爭之嫌,而且誤導旅客以為在登記店舖購物一定有保障,但事實並非如此,許多糾紛特別是強迫購物往往發生在相關店舖。

顯而易見,旅遊業的種種亂象和爭議,恰恰是當局推卸責任所造成的惡果。港府至今沒有一個負責統籌和監管旅遊業的部門,只是由行業自律機構旅議會自己人管自己人,不僅角色矛盾,而且令人質疑「權從何來」。正如業界人士所說,查身份證和導遊證應是警方等執法部門的權力,如今竟交由旅議會執行,根本不倫不類。

其實,多年前港府已承諾成立旅遊業監管局,惟至今依然無影無蹤。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日前書面回覆立法會議員提問時,聲稱成立旅監局的法例內容繁多複雜,草擬時間較預計長,將會爭取盡快完成,然後向立法會提交草案云云。說了等於沒說,無非又是拖字訣。

眾所周知,本港旅遊業正面對前所未有的困境,旅客人數已連跌六個月,內地訪港團跌幅更明顯,前景一片暗淡。而最諷刺的是,旅遊業界日前剛與廣州旅遊局簽署三份合作協議,包括推出「優質誠信香港遊」紅名單,杜絕強迫購物問題,詎料協議還沒正式落實,本港旅遊業竟出現內訌。說到底,港府一日不負起監管責任,旅業亂象便不可能消除,真正的寒冬恐怕還在後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