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權修訂政治化 樹欲靜而風不止

版權條例修訂草案原定昨日在立法會恢復二讀,由於示威者事先張揚包圍立法會,當局如臨大敵,重兵布陣,結果這一幕並未出現,原因是立法會再次上演流會鬧劇,阻止法例的激進派可謂不戰而屈人之兵。最可怕的是,昨日傍晚立法會外的示威區一個垃圾桶起火爆炸,現場發現一個疑似小型石油氣罐,是否與今次爭議有關,不能不令人擔心。

立法會拉布及流會已是常態,人們早就見怪不怪,不過今次流會充滿詭異,以致陰謀論四起。拉布由激進政客發動,主流泛民採取「用時間換空間」的策略,希望盡量拖延討論及表決時間,將壓力推向政府。對建制派而言,泛民拉布也許正中下懷,一來法案並非如政改方案般屬於「硬任務」,沒有為港府保駕護航的壓力;二來明年立法會選舉時,可以藉此批評對方浪費公帑及浪費時間。從今次流會反對派有十九人缺席而建制派二十一人缺席觀之,有關質疑顯然不是空穴來風。

政客互相算計,心照不宣,共同製造流會鬧劇,其實是將黨派及個人政治利益置於香港整體利益之上。互聯網發展日新月異,版權條例當然也要與時俱進,歐美先進國家早已通過有關條例,香港在這方面遠遠落後於人,修訂條例本來是應有之義,如今因拉布流會而無限期拖下去,只會進一步拉闊香港同先進地區的距離,損害香港保護知識產權的形象。為了部分人的所謂「二次創作」、「惡搞」的自由,犧牲香港的創意產業與國際形象,這是檢了芝麻丟了西瓜,簡直愚不可及。

更何況,版權修訂條例經過多次諮詢,已作出六項豁免,包括「惡搞」、「二次創作」、「模仿」、「諷刺」等都不會觸犯法律,有人冠之以「網絡二十三條」的惡名,如果不是出於無知,就是別有用心。正如有人指出,世界上保護版權主要有兩個標準,一是英國標準,二是美國標準,港府採取的是英國標準,既得到業界支持,也獲得美國商會的祝福,可見條例本身不至於引起這麼大的爭議。有些人動輒拿「國際標準」說事,而當版權條例按照國際標準行事時,他們又百般阻撓,典型的葉公好龍。事實證明,有些人為反對而反對,為拉布而拉布,遵循的不是所謂國際標準,而是雙重標準。

版權條例修訂草案兩年前已提交立法會審議,因為反對聲音強烈及立法會拉布而被迫推倒重來,如今作出六項豁免後再度提交立法會審議,詎料又面對觸礁危機,這既是泛政治化下社會不問是非、只問立場的結果,亦是港府施政無能、寸步難行的反映。版權條例一般人難以明瞭,由於港府並未做足宣傳及解釋,導致反對派有機可乘,不少網民對此心存疑慮,為立法會拉布、拖遲審議提供了某程度的「合理性」。

見微知著,香港何止版權條例落後於人,在網絡誹謗、網絡欺凌方面更是無王管,一般市民固然深受其害,就連大公司、大企業也難以幸免。弱勢政府百事哀,香港淪為妖獸世界,何足為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