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無業漢站在馬路中心險象環生,有好心市民見狀後拉他回行人路,他卻涉嫌踢傷及抓傷對方。傷者及後到醫院求診,再次巧遇無業漢,遂報警求助。無業漢涉嫌先在醫院警崗抓傷一名警員,之後被帶返警署打指模時,再涉嫌連環腳踢和吐口水襲擊另外六名警員。警方其後控告他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及七項襲警罪,昨押送他到觀塘法院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還押至九月廿一日再訊。
被告梁偉江,被控於九月四日在將軍澳鴨仔山近寶琳北路襲擊男子李國強。他另被控於九月四日在將軍澳醫院急症室的警崗襲擊一名警員,及於九月四日至五日在將軍澳警署報案室襲擊六名警員。
被告昨雖有律師代表,但他在庭上不時打斷律師說話。被告又親自投訴遭便衣警員暴力對待及捏頸,又稱警員不准他進食及飲水,更說「佢哋(警員)當我傻仔,拳打腳踢。」裁判官下令先索取兩份精神科醫生報告,以決定被告是否適合答辯。
案件編號:KTCC4258/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