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粉銷售無王管 立法仲要拖幾耐

今時今日一打開電視,見得最多嘅必定係奶粉廣告,個個都吹到天花龍鳳,要幾誇張有幾誇張,嬰兒食咗奶粉唔止識彈琴、變大隻,而且聰明過人添,直情好似超人咁款。之但係,呢啲廣告到底有冇科學根據o架?

嗱,信佢一成,雙目失明吖。家陣嘅嬰幼兒配方奶粉,不論係營養定健康聲稱,通通無王管,即係話,奶粉商點樣吹水都得。可能後知後覺嘅港府知衰啩,建議加強規管三十六個月以下嬰幼兒配方產品和食物嘅營養及健康聲稱,包括食品包裝及廣告內容,即時展開三個月公眾諮詢喎。

諮詢文件係咁建議嘅,一歲以下「細仔奶粉」會從嚴規管,營養素含量或比較聲稱將被禁止,例如唔准提及「含有DHA」之類;而「飲咗聰明啲」一類嘅健康聲稱,可唔可以寫出嚟就要諮詢公眾,但大前提係必須有根有據;至於三歲以下嘅「大仔奶粉」及嬰幼兒食品,規管就傾向採取「包容方式」喎。另外,所有嬰幼兒奶粉及食品一律禁止聲稱可減低疾病風險咁話。

講真,嬰兒健康大過天,當局一早就應該咁做喇,家陣至規管遲唔遲啲吖。大家都知,嬰幼兒啱啱發育緊,食品安全關乎一世人健康,成年人食品都有法可依,嬰幼兒食品反而無王管,點都講唔通喇。正如有學者話齋,部分奶粉廣告吹噓嬰幼兒飲用後,小提琴拉得叻啲,又識得將九大行星模型放回原處,簡直係無厘頭,根本係誤導,認為當局愈快立法規管愈好。

話時話,世衞八一年已頒布《國際母乳代用品銷售守則》,要求奶粉商自律遵守,不過咁,靠自律係唔夠嘅,始終都要靠各地政府立法規管。可惜吖,港府慢條斯理,你急佢唔急。食衞局話喎,暫時無法訂下立法時間表,就算將來立法都會有寬限期。咁即係點吖,即係擺明放生奶粉商啫。

冇計喇,港府不嬲欺善怕惡。本地奶粉商早前收集數千個家長簽名,反對當局規管奶粉銷售,聲稱咁做有損家長知情權喎。嗱,係咪有損知情權就未知,不過奶粉商有一樣嘢就講得好啱嘞,港府口口聲聲推廣母乳,對奶粉銷售諸多設限,咁點解唔開設多啲母乳育嬰室畀家長使用呢?

冇錯嘞,做嘢要做全套,立法規管奶粉固然唔應該拖延,但提供更多母乳餵哺設施亦係應有之義。最怕港產官僚敷衍了事,得過且過,所謂諮詢隨時又係走過場嘅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