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屆四中全會的主題是「依法治國」。事實上,每次的會議主題,均反映該段時期的執政方向和政策重點。以近三十多年來各次四中全會的主題為例,基本上反映不同發展階段的需求。
改革開放初期,幾次會議主題均以經濟為主導:一九七九年十一屆四中全會是農業發展問題;一九八五年十二屆四中全會強調第七個五年計劃;一九九九年十五屆四中全會則以國企改革為主題。
另一方面,進入九十年代,隨着社會問題突出,以及政府和社會關係緊張,中國共產黨把注意力投放在政黨發展和優化行政方面。因此,一九九四年十四屆四中全會,就以黨的建設問題作為主題;二○○四年十六屆四中全會,以強調執政能力為主題;二○○九年十七屆四中全會,則是檢討新形勢下執政黨的問題。
本屆四中全會以「依法治國」作為主題,反映出下一階段的改革方向。經濟是任何發展的基礎,之後集中執政黨自身問題,是優化執政水平的內部行為。而依法治國的核心,是政府與社會之間關係的規範化。與經濟相比,這是由物質到管理的更高層次的提升,與執政黨內部優化相比,則是一個由內而外的管理系統建設。
這是值得期待的。內地要落實依法治國,最大的挑戰是信念問題。經過三十多年法律工作者和政府的立法努力,雖不能說十分完美,但大部分的法律已基本齊全,有法可依。問題是司法上如何執行,以及建立起政府和大眾對法律和法治的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