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態度強硬銳意取締僭建村屋,作為既得利益者的新界鄉紳自然一萬個不情不願,激進派甚至揚言不惜流血抗爭也要「保衞家園」。至於那些不太激進的聲音則表示,將會要求候任特首梁振英特赦新界僭建,此乃「大和諧」的方法,原因是僭建問題並非單單存在於新界,香港和九龍亦不例外,不該製造城鄉矛盾。
雖然不太激進,卻仍邏輯謬誤。謬誤之處乃在於,人人都做的事,並不代表就是對的事。香港和九龍也有僭建問題,不代表新界鄉紳有權僭建。即如神州大地無官不貪,難道說,既然到處都是貪官,那麼嚴重違紀的前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就應該特赦?其妻谷開來也可免去殺人罪嫌?
若然特赦新界僭建,世光痞人我夠膽拍心口保證,大和諧不會出現,反而導致社會深層次矛盾更加惡化。人家不禁要問,特赦了新界僭建,是不是連前政務司司長唐英年的地下行宮也要特赦?新近被揭發也有僭建問題的東亞銀行主席兼立法會議員李國寶,其山頂白加道豪宅額外多出來的千呎天台屋,是不是亦免去清拆命運?若然這些權貴受惠於一視同仁但荒謬透頂的特赦令,無處容身的蝸居一族肯定第一時間跳出來怒吼,不但城鄉有矛盾,官民矛盾更劇烈。
不要忘了,僭建權貴都是貪曾的好朋友,如果竟然獲賜皇恩浩瀚特赦,很容易讓人產生「曾蔭權貪腐集團正式成立」的遐想,廉潔香港完蛋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