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港鐵事故頻仍,去年共發生二百六十七宗延誤八分鐘或以上的事故,平均每三天發生兩宗事故;今年首季港鐵發生事故的頻率更高,三個月已發生了八十六宗延誤八分鐘或以上的事故,即平均接近每日一宗事故。但港府拒絕應立法會議員要求設立「事故扣分機制」,認為可能會對鐵路前線員工造成重大的壓力。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鄭汝樺書面回覆議員提問時指出,去年港鐵共發生二百五十二宗服務延誤八至三十分鐘的事故,當中一百三十八宗涉及機件故障、廿宗人為失誤、九十四宗是乘客行為及外在因素,另有十二宗事故延誤三十分鐘至一小時及三宗超過一小時延誤的事故。
今年首季港鐵發生事故的頻率更高,八至三十分鐘的事故達八十二宗、延誤三十分鐘至一小時為三宗、延誤逾一小時有一宗,即今年首三個月平均每天一宗造成服務延誤達八分鐘或以上的事故。
但鄭汝樺卻未有接納議員建議的「事故扣分機制」,該局認為需要考慮有關機制會否對鐵路前線人員造成重大的壓力,在搶修鐵路事故時因受制於緊迫的時間,令他們務求避免扣分,反影響鐵路的安全檢查及搶修工作。該局亦要考慮僅以意外宗數來衡量港鐵整體表現,是否全面及客觀,而現實中鐵路亦難以達到「零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