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興起網約車,但規管與行業運作卻問題多多,消費者委員會昨日發表個人化點對點交通服務市場的研究報告,建議推行網約車服務發牌制度,方案包括三重規管網約車平台、車輛及司機。初步建議提供三至十一個網絡車平台營運許可證,容許網約車輛申請「私家服務出租汽車許可證」,並以現時一千五百個名額為起點;司機需領牌,最少需有三年駕駛經驗以及通過背景審查。
的士服務為人詬病,消委會報告指去年的士乘客量只佔所有公共交通工具的百分之七點四,但與的士相關的投訴及建議卻佔交通服務類佔比逾四成六,如司機拒載、無禮貌及濫收車資等,由於市場缺乏競爭,的士牌屬永久性質,致服務質素停滯不前。政府早前計劃推出三個專營的士營運牌照,合共六百輛專營的士提升服務,但消委會認為,相對整體逾一萬八千輛的士,新計劃提供的服務有限。
該會研究了內地、亞洲及歐美九個不同市場對網約車的取態和營運模式,建議本港採用循序漸進的方式,以發牌制度分別規管網約車的平台、車輛及司機。該會報告建議利用運輸署署長發出的一千五百個私家服務出租汽車許可證為起點,容許網約車加入服務,牌照設七年營運時限,車齡亦須少於七年,狀態良好、不同車種均可申請。
網約車平台發牌數目可由三至十一個不等,持牌網約車公司必須在乘客預約時,提供預算費用、附加費及路線等資料,讓乘客決定是否乘搭,增加收費透明度;網約車司機需購買保障乘客的汽車保險;妥善保存接載行程紀錄,及為乘客提供有效意見收集和司機過往服務評分的渠道。網約車司機牌照則應規定司機最少有三年駕駛經驗、通過背景審查等。
消委會主席黃玉山表示,現時個人化點對點車輛服務需要全面改善,該會建議網約車數量不多於的士總數的一成,免造成交通擠塞。該會總幹事黃鳳嫺更稱,已與政府商討方案,將來推出專營的士試驗計劃如不理想,當局會考慮其他方案,相信消委會的建議是政府考慮方案之一。
運輸及房屋局發言人表示,政府會推出具備「網約」特色的專營的士,回應社會上對個人化點對點公共交通服務的新需求,並會視乎立法會處理專營的士方案的結果,決定應否探索引入其他新服務,如受規管的「網約」車,爭取二○一八年下半年提交立法會審議。
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委員尹兆堅認為發展網約車是可行方向,但不同意消委會指要等待專營的士推出後,才落實有關建議,現時「私家服務(豪華房車)出租汽車許可證」的申請規限過於嚴苛,如車輛應課稅值要超過三十萬元,車齡少於七年等,建議政府降低有關許可證門檻。議員譚文豪批評政府交通政策不思進取,要求盡快就網約車發牌進行公共諮詢,並制訂立法時間表,配合網約車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