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歲辦公室女郎去年因陰道炎到聖德肋撒醫院求診,服用該院婦科醫生處方的抗生素四日後,面部突然出紅疹懷疑藥物過敏,遂前後再到該院求診共兩次,但同一名當值醫生診斷後指她患的是皮膚病,只給她處方抗敏感藥了事。不過,女病人的紅疹既無治愈,連嘴唇及喉嚨亦腫起來,更因呼吸困難要送公立醫院治療,最終留醫十日,並確定病因是藥物敏感。涉事女病人事後向醫務委員會投訴該名醫生專業失德,事隔一年多,她全身仍留有淡淡的啡色疹斑。
涉事病人汪小姐去年一月二日因陰道炎到聖德肋撒醫院求醫,當時診治她的婦科醫生給她處方五天劑量的抗生素「UNASYN」,她服後第四日(一月六日)臉上局部出紅疹,再到該院求診,獲另一名當值醫生診斷為皮膚敏感,並獲處方兩類抗敏感藥。翌日(一月七日),她面部紅疹未有減退之餘,連手腳也出紅疹,嘴唇及喉嚨亦腫起來,她同日再到該院求診,再由同一名當值醫生診治。她引述該醫生說:「以我嘅專業知識,你一定唔係藥物敏感,你一定係皮膚病。」該醫生遂建議寫轉介信給她到該院皮膚科求醫,以查找出疹根源。
由於女事主公司的醫療保險未能覆蓋該院皮膚科,最終無接受轉介,而涉事當值醫生亦只繼續處方抗敏感藥給她。豈料,到同月八日,她身體的紅腫情況加劇,甚至出現呼吸困難,當日立即到廣華醫院急症室求診,該院急症室醫生指她是藥物敏感引起,她獲處方抗敏感藥後便回家休息。不過,到翌日病情仍嚴重,最後要入院治療並留醫十日。
事隔一年多,她身上的紅疹雖已消退,仍留下淡淡的啡色疹斑。她憶述去年即使病愈出院,都盡量少出街及少照鏡:「街上啲人見到我紅色一撻撻,好似好驚咁,即刻避開。」她質疑涉事醫生當初未有及時診斷出她是藥物敏感,有誤導之嫌,令她病情惡化:「廣華個醫生話我食咗UNASYN先出紅疹,若果當初聖德肋撒嘅醫生話我係藥物敏感,咁我就唔會再食剩餘嘅抗生素!」
事後她曾與涉事醫生交涉,對方反駁指他有懷疑是藥物敏感,才建議轉介她至皮膚科。她認為該醫生明顯是狡辯,感到十分氣憤,遂向醫委會投訴該醫生涉嫌專業失當,並要他道歉和賠償。
聖德肋撒醫院行政部回應稱,病人首次求診涉事醫生時,醫生發現她除面部有局部出疹外,咽喉亦有發炎症狀,診斷為過濾性疹子,即由喉炎引起,或敏感性疹子,即藥物敏感。藥物敏感一般是全身性發疹,故涉事醫生未能以病人當時僅面部發疹斷定為藥物敏感,並按她當時皮膚發疹的徵狀作出治療。
院方又指,病人因發疹情況加劇再求診同一醫生時,該醫生曾建議轉介病人至皮膚科,以找出發疹病因,惟病人考慮到公司醫療保險未能覆蓋有關檢查而拒絕。院方已知悉病人向醫委會投訴有關醫生,會向醫委會提供所需資料,以釋除病人的疑慮。
醫委會回覆女事主指,初步偵訊委員會主席及副主席經考慮所獲提供的資料,包括有關的醫療記錄及報告、獨立專家及業外委員就此個案意見後,認同事件是一宗不幸個案,但當中不涉及專業上的失當行為。他們接納獨立專家的意見,指出抗組胺劑未能有效地控制女事主的嚴重敏感情況,但並不表示涉事醫生的處理手法有任何疏忽或錯誤,亦無證據涉事醫生犯專業上失當行為,故醫委會決定不會就此個案進行紀律研訊。
記者潘嘉寶、曾愷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