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明愛醫院前年底發生「見死不救」事件,遭處分的急症室主管吳奎指控醫院管理局對他的調查及懲處違反《基本法》及《人權法》,去年中申請司法覆核。醫管局鑑於「輸硬」,一直希望私下求和,雙方近日終於達成和解,局方承認調查程序不公,願撤回對吳奎的指控。
事發於○八年底,運輸公司東主楊德祥於明愛醫院門外心臟病發失救致死,惹起全城公憤,醫管局專責調查委員會批評該院行政總監馬學章及急症室主管吳奎反應不足,重罰二人凍薪及凍結升職至少十二個月。
吳奎不滿委員會僅與他會面一小時,更沒有披露他是調查對象,亦未給予抗辯機會,去年五月入稟高院要求推翻有關處分。
公共醫療醫生協會會長何栢良指出,醫管局人力資源主管羅熙達與吳醫生於今年一月已經簽署和解協議,局方承認調查不公及「無依法辦事」,同意撤回調查報告中對吳奎的指控,現只待醫管局職員上訴委員會最後審議。
楊德祥兒子楊飛龍指事發至今一年多,已恢復平靜生活,專心打理父親遺下的生意,早前接獲通知死因庭將於本月底召開聆訊,暫未想過再追究,自言「放得好鬆」。他希望院方經過今次事件後可決心改善,「我相信佢哋都唔容許自己再犯咁嘅錯。」
醫管局回覆指,吳奎申請司法覆核的法律程序仍在進行,現階段不宜評論,但有信心最終可在互諒情況下達致和解。食物及衞生局局長周一嶽稱醫管局於明愛事件後已檢討,以劃一處分制度及標準,亦有諮詢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