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性變態鞋帶色魔下月判刑

【本報訊】男侍應化身成「鞋帶色魔」淫辱多名女網友案,押後至明年一月四日判刑。控方透露,被告曾有性侵犯女童前科,出獄僅七個月便干犯今次強姦案。辯方律師求情時,也承認被告有性變態的問題,指是與被告年幼時父母離異有關,要求法官從輕發落。

曾有前科入獄四月

控方透露,廿五歲被告歐永傑於○八年離婚。被告早於○六年三月因用淫照恐嚇女童而被判社會服務令。被告於去年一月因與十五歲女童非法性交及非禮該女童,判監四個月,他當時同樣是綑綁該名女童及為她戴上眼罩。

辯方指,被告父母早年離異,被告後來慢慢愛上綁手綁腳的行為,但不算最嚴重的性虐待。此外,被告雖令事主不快樂及感到受辱,但其性變態亦非最壞一種,因此要求輕判。

法官稱,被告過往有同類案底,他顯然並沒有吸取教訓,判刑時會參考涉案照片及片段後才判刑,但法庭不會為女事主索取創傷報告,以免在事主的傷口上「灑鹽」。法官下令索取被告的心理及精神科報告,押後判刑。 案件編號:HCCC 199/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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