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男童肛交 前教師囚42月

【本報訊】前小學男教師三年前因非禮男童被判感化,更被診斷出有孌童癖,他聲稱為遠離誘惑,特地辭去教師工作。惟他始終未能「洗心革面」,他於同性戀網站認識一名十三歲男童後,兩次帶對方返家中肛交及手淫再惹官非。被告早前承認與未成年人士非法肛交及作猥褻行為兩罪,昨於高院被判監三年半。

報稱任補習導師的被告林智勇(卅五歲),被控今年一月四日於其天水圍住所內與十三歲男事主×肛交,及在一月六日於上址非禮×。案情指被告與×去年底在網上認識,一月四日是兩人首次見面,被告帶×返家後聊天數小時,並在×面前彈奏鋼琴,之後被告便與×肛交;兩日後他們再在上址互相手淫,事件因×向社工披露而揭發。

重犯機會高 認罪獲減刑

法官昨引述被告的心理及精神報告,指他雖意識自己有孌童癖,亦曾努力改善,但他仍有中等至高的重犯可能。法官判刑時表示,雖然×是自願與被告性接觸,但亦難以估計事件對×日後的影響。惟法官量刑時,亦考慮到被告並無威逼利誘或欺騙×以達目的,他亦非隨意揀選兒童侵犯,加上認罪,故作出酌量減刑。

案件編號: HCCC 18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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