撥入明年優惠回饋市民
港府檢討可加可減票價調整機制引入鐵路事故懲罰,凡因機件故障或人為因素致服務延誤,暫停達卅一分鐘或以上均需罰款,上限為一千五百萬元。
港鐵發言人表示,今年首季共發生兩宗延誤三十一分鐘或以上的事故。其中一宗發生於一月二十四日早上,北角站三號月台將軍澳線往康城/寶琳方向一道幕門固定支架絕緣裝置突然冒煙起火,車站於十時三十三分需緊急封閉救火,直至下午一時三十三分重開車站,服務受阻近三小時。發言人承認,該宗事故屬港鐵可控制範圍內,故需按機制罰款三百萬元。
至於五月中天水圍發生輕鐵出軌事故,一度令事發路段要通宵停駛,以便更換路軌和受損電纜,事後港鐵曾指涉事列車超速一點七三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