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跳至主目錄​

警搭少女肩 官指行為可疑

【本報訊】廿八歲休班男警黃寶震疑於深夜時分在街頭遊蕩,更涉嫌用手搭着十六歲夜歸少女的肩膊,令她受驚,男警昨日在粉嶺法院被裁定一項遊蕩引致他人擔心罪罪名不成立。

認人出錯 被告甩罪

裁判官指事主只看過犯案者戴太陽眼鏡之模樣,進行列隊認人時警方卻未有即時安排被告及「戲子」戴太陽眼鏡,令認人結果或有不公,裁判官縱認為被告「極可疑」,仍判無罪。

裁判官裁決時直言警方進行列隊認人時,出現嚴重技術性錯誤,造成疑點。裁判官解釋,女事主只曾三次短時間看見犯案者,每次犯案者均戴上太陽眼鏡,但她進行認人時卻一眼認出沒有戴太陽眼鏡的被告為犯案者,卻未能說出兩者的共同特徵。之後警員才安排被告及「戲子」戴上太陽眼鏡,女事主亦再一次認出被告。裁判官認為女事主有機會先入為主,誤認被告為犯案者而出現不公。

裁判官續指,有兩名在附近球場聊天的青年聽到女事主尖叫後,從後追着犯案者,雖然他們指犯案者和被告的衣着一致,但他們曾被拋離逾四十米,難以確保犯案者與被告為同一人,而只依賴衣物款式來定論亦有欠穩妥,被告雖然可疑,仍判他無罪。

被告聞判後表現平靜,控罪指他於五月九日在上水遊蕩,引致女事主擔心。

案件編號:FLCC 1763/2010

Money18新功能「18好路數」為你預測心水股票升跌機會率

人人做記者
爆料方法 :
爆料熱線: (852) 3600 3600電 郵: news@opg.com.hk網上爆料
傳 真: (852) 3600 8800手機網站: m.on.cc
SMS: (852) 6500 6500MMS: ireport@on.cc
本網站已採納無障礙網頁設計。如閣下對此網站在使用上有任何查詢或意見,請以下列方式聯絡我們。 電郵 : enquiry@on.cc
東方日報香港人的報紙 必然首選 連續49年銷量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