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爆粗踩爛櫈 交警罰三千元

【本報訊】現役交通高級警員遭警方重案組調查,涉及FOXY軟件洩漏警方口供的文件時,因為大發脾氣講粗口,並且一腳踏爛一張約值三十元的膠櫈。昨在荃灣法院被裁定一項刑事毀壞罪成,判罰款三千元。裁判官指被告當時表現勞氣,認為控方證人沒有誣告他。

四十四歲的被告劉錦河的律師求情指,被告已婚,有兩子,加入警隊廿三年,月入兩萬多元,是家中經濟支柱,他現仍服務警隊,反映交通部對他看法正面。律師希望法庭考慮涉案的膠櫈價值低,被告沒有意圖損壞只是鹵莽行為,希望法庭接納為單一事件而輕判。裁判官裁決指,警方當時調查FOXY軟件洩漏案,在與被告錄取口供時沒有提到刑事毀壞案是合理,加上被告沒有尊重調查警員,反向他們發惡,故認為控方證人誠實可靠,不接納辯方的版本,裁定他罪成。

案件編號:TWCC 2835/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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