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擲鏹疑兇有人格障礙

【本報訊】青年涉嫌於銅鑼灣投擲鏹彈案,控方昨傳召精神科專家作供,指被告雖然幻聽到是「阿文」叫他犯案,但他只有「偏執性人格障礙」和「邊沿性人格障礙」,引致他經常疑神疑鬼和與他人的交往反應過激,未至精神錯亂程度。

小欖精神病中心顧問醫生阮長亨表示曾三次與被告盧證濠(廿四歲)會面,以判斷其精神狀態。

被告曾向他說該「阿文」任職消防員,以前曾在的士高見過對方幾次,惟不知何時開始,每逢他情緒低落時,他都想聽到「阿文」的聲音,之後「阿文」便會出現及說話,更通常會叫他做一些打人或搗亂的破壞行為,但大部分時間他都能控制自己。

阮長亨表示觀察下,被告能控制「阿文」的出現,故徵狀與精神錯亂不同。惟辯方指被告於○七年被診斷有精神分裂症,阮表示無看過被告當時病歷故不能評論。

案件編號:HCCC 135/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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