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言集:電動的士

香港從深圳引進電動的士,五月十五日正式營運。首批四十五部。這款E6電動車,是比亞迪公司在一○年推出。現時,深圳市已有八百台電動的士和二百台電動大巴在路上行駛。比亞迪的電動車銷路已擴大及於全國其他城市,美國加州州政府也指定E6為當地交通用車。

香港這次引進電動的士已經比深圳遲,但遲總比不做為好。從深圳引進,反映出比亞迪公司的技術和成本效益勝於日本,而且深港一起推行,對維修等方面有規模效益;兩地近在咫尺,比亞迪公司隨時可作技術支援。

電動車的環保優點顯而易見,亦比天然氣的士為佳,成本效益方面不會受制於香港油氣供應商的寡頭壟斷。

不過,E6電動車在技術上還未達到國際上電動車的理想目標,所用的電池不是燃料電池,因此需要充電站定期充電。在設立充電站方面多了額外的成本,也對電動的士的運行範圍和路線有所限制。對香港而言,首批四十五部電動車沒有規模效益,像深圳那樣八百部應屬短期目標,且在廢氣排放方面有大好處。

不過,在中長期方面,香港政府要追蹤跟貼國際燃料電池電動車的發展進度,相關技術已產生出可營運行駛的車輛,現時的限制只是電池成本太貴,比不上汽油與天然氣作為燃料的汽車。

不過日、德、法、美等國的大企業正全力開拓技術;歐洲現時亦有少量燃料電池電動大巴在行駛。

充電式電池的電動車是過渡性技術產品,不應全面普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