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會考生在網上認識一名十四歲半男童後,先後與對方肛交及進行猥褻行為的會考生,昨在高院承認與未成年男子非法肛交及非禮兩項罪名。法官斥責被告行為令人髮指,更叫被告不要把網上遊獵性伴侶的事浪漫化。案件押後至十月六日判刑,以等候心理、感化及社會服務令等報告。
兩項控罪指,十八歲被告甄瑞康,於去年一月初某日,在沙田大圍一傷殘人士廁所內與當時十四歲半的男事主非法肛交,並於同月廿八日在九龍灣一商場的男廁內非禮事主。
案情顯示,被告於去年初認識事主,二人首次見面便到一殘廁互相口交,被告又與事主肛交。兩人其後相約看電影,再到商場一男廁廁格,事主為被告口交,並吞下一些精液。他們於數星期後決定分手。
去年七月,事主向老師透露自己不再是處男,要求老師保密。
事主的老師於今年獲得事主同意後,把事件交給學校輔導主任及社工跟進,其後再報警。被告於二月十九日向警方自首。
辯方求情指,被告於去年九月重讀中五,今年初被捕後,怕學業會受影響,故改為修兼讀文憑課程。被告的母親知悉事件後大受打擊,故被告至今也不敢把案件詳情告知她。
案件編號:HCCC 163/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