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次主權外交」的討論,周前本欄已經作過初步分析,而日前也有其他人士參加討論,最後連中央政策組首席顧問劉兆佳也加入戰團。劉教授的意見不可能只代表個人,他的表態相信是特區政府的立場。
本欄的立場已經表述清楚:行政長官致電菲國總統,只是急港人所急的一種表達,因為拯救人質是爭分奪秒的緊急事件,就算不代表政府,也是代表人質家人以及七百萬香港人表達一種關切,因此特事特辦完全可以理解。不過,若然把這種在非常緊急時期所作的反應行動,與「次主權外交」這種具有錯誤引導的名詞拉在一起,特區政府當然不會照單全收。
本欄曾指出,「次主權外交」這個名詞,聽起來頗有噱頭。如果從市場或傳訊的角度來看,是一個不錯的包裝名詞;但如果從學術上去討論,則文義不清,因為香港實際情況,根本就不是有自己主權的地方,這是有與沒有的概念。在這個有與沒有的基礎上,創造出「次主權外交」這個名詞,很明顯是不切合港情的;而被人引用為有「次主權」的例子,許多都是有分離、獨立的問題,以此作為香港的比喻更是不倫不類。
其實,香港有很廣闊的國際活動空間,在文化、體育、經濟、貿易等領域,香港可做的事情甚多,而中央政府也希望多加利用香港,以增加中國的外交實力,尤其是在建立中國的軟實力方面,香港可以貢獻的地方甚多。故此,我們實在不必把香港從中國整體圈出來,去搞些甚麼香港的「次主權外交」。真的要討論香港的涉外關係,換一個名實相副的說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