瑪嘉烈醫院今年四月發生罕見滾水淥B意外,導致三個月大男嬰二級燙傷,犯錯護士昨接受護士管理局紀律聆訊,被裁定專業失當,判刊憲譴責。涉案護士李麗梅透過律師承認沒有以手肘試水溫便替男嬰洗澡的做法錯誤,對淥傷男嬰感內疚不安,事發後終日在家以淚洗面,更曾萌生自殺念頭。
李麗梅昨在數名親友保護下出席聆訊,在控方宣讀控罪及辯方朗讀其自白書期間,一直低頭拭淚,雙眼通紅,旁聽席上多名女親友亦眼紅紅不時以紙巾抹眼。她在自白書上稱,事發前一年沒有常常依照指引以手肘試水溫,因不明白指引用意,忽視不依指引的嚴重性,以為用手掌及手肘試水溫都無分別。
事發後她很難過及遺憾,被停職三周期間經常在家哭泣。因感羞愧,出街時要撐雨傘,望着男嬰受傷的照片更感難受和不安,知道無論對男嬰及其家人說多少次對不起都不能彌補。她明白指引中看似很細微的程序都不可小看及忽視,保證日後堅守指引,不會再犯。
代表律師呈上九十七封護士同事、老師、上司及病童家長的求情信,顯示她在理工大學護理學系成績優異,臨床實習評級達A+,亦深受病人愛戴,有病童家屬稱讚她「有求必應」、「抽痰很溫柔」、是「難得的白衣天使」。
臨床心理學家的報告亦指,李麗梅受嚴重情緒困擾,失眠及無胃口,消瘦了近七磅,更曾有自殺念頭,經治療後情緒已好轉。
護管局主席汪國成認為判刑已比較重,考慮到護士承認錯誤,並非刻意疏忽,求情信亦反映她是一名好護士,「唔希望扼殺一個好護士」,加上她已被醫管局懲處,故不判停牌。護管局又提出三點要求,包括女護在病人安全方面持續進修;建議醫管局加強監管護士跟從指引工作,以免危害病人;並促請醫管局注意人手調配,在深切治療部等高危地方,安排資深護士督導年資淺的護士工作。護管局○八年至今,共進行六宗聆訊,當中一宗申請復牌個案獲批准,其餘四宗個案被譴責,一宗被停牌六個月。
瑪嘉烈醫院表示,事發後已向所有病房派發洗澡用溫度計,嚴格執行用手肘試水溫,在兒科及產科病房加裝最高水溫設定裝置,及規定新入職護士需參加為期兩年的啟導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