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麗嫣案捱批城大擬調查改正

【本報訊】城市大學亞洲及國際學系副教授黃麗嫣,早前串謀胞弟等人詐騙城大近一百萬元資訊科技服務合約,上周五罪成被判入獄一年但緩刑三年,主審法官罕有地炮轟城大無理會黃當初主動申報利益,事發後又只要求黃終止合約,批評城大作為國際性大學,處理事件態度令人鄙夷,城大昨發表聲明指會成立三人委員會調查事件,並將會提出相應建議。

城大宣布,校董會主席梁振英將成立委員會調查事件,三名委員分別為香港律師會會長王桂壎、城大校董會司庫及成員周永成,以及同為城大校董會成員的黃啟民,其中王桂壎將成為委員會主席,委員會的目標是「長遠考慮及對黃麗嫣事件的整體情況有更全面的了解」。

案情透露,身為女權問題權威的黃麗嫣,對於互聯網毫無認識,早前獲英國政府撥款的女權研究項目中,卻有部分項目涉及互聯網及內聯網設計,黃將工作交予胞弟夫婦公司負責,並將姊弟關係向城大會計部申報,但城大初時卻並無理會繼續批出合約,及後有見數額巨大,追查後才發現黃曾有在聲明中提及有利益衝突,最終拒絕付款,不過由於互聯網設計當時已展開,黃面對校方不予協助並不理其死活的感度,進退兩難下,終決定犯下本案。

當時處理案件的區域法院法官杜麗冰早前判案時指摘,黃是在城大誤導及疏忽下決定不顧一切犯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