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2/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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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滴金:低智議員不知所謂

有立法會議員以影響衞生為理由,批評私營機構在村屋或寺廟內提供骨灰龕,反映其不知所謂,以愚蠢的理由為選民出頭。

骨灰乃屍體火化後之殘餘無機化學物質,絕大部分是鈣化合物,如磷酸鈣、硫酸鈣等,既不發出氣味,亦不損害人類健康,更不吸引害蟲,那又何以影響衞生?議員的選民所反對者,只是這類與死亡有關設施,坐落在他們家居或物業附近,構成心理影響或導致物業價格下降而已。

反對在寺廟存放骨灰更荒謬。在宗教處所讓先人安息,根本就是跨文化習俗,反對者莫非是外星文化異類?以寺廟常設香燭供奉亡者,親屬毋須額外燒香,既節省又環保。

議員可質疑者,反而是人流、防火,以及祭祀物品清理等問題,但亦非不能解決,故並不構成禁止村屋及寺廟用作骨灰龕的理由。政府應一如監管本港其他樓宇一樣,對結構不安全的建築及時採取行動,確保馬頭圍道塌樓慘劇不致歷史重演;對由於人流增加可能導致的治安問題加以監控;對有違消防條例的處所採取行動;若祭祀剩餘物資有礙觀瞻,或招惹蟲害,亦可檢控取締。政府在上述幾方面是否盡力,反是議員應着力監察的項目。

低智議員連應反對甚麼都未弄清,卻舞弄社會大眾作無意識反對,如年前九龍灣私人屋苑居民,野蠻反對在區內設立對他們全無害處的愛滋病治療中心一樣,只會令社會變得愈來愈愚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