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10/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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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射燈:康文署亂編場校運會學生噩夢

秋高氣爽,又是各中小學舉辦運動會的旺季。但由於政府興建運動場時欠缺規劃,令部分人口急速發展的新市鎮出現運動場不敷應用問題;加上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無規定原區學校可優先使用區內運動場,令學校舉辦運動會時,不但要與本區的其他學校爭奪場地,亦要面對外區學校的搶場,最終令不少學校要在酷熱天氣或豪雨下舉辦運動會,或要長途跋涉跨區比賽。

「我哋上學年要喺雨季搞運動會,個個學生慘變落湯雞;今個學年就要一開學就舉行運動會,咁啱遇正酷熱天氣,搞到有學生中暑……」天水圍中華基督教會方潤華中學校長黃騰達向記者訴苦。

無規定原區學校優先使用

黃指出,元朗區只有兩個運動場,區內卻有三十多間中學及四十多間小學,扣除運動場的保養日及體育界優先使用,由十月到十二月底,以區內的天水圍運動場為例,留給學校申辦運動會的日子不足三十日。加上康文署並無規定原區學校可優先使用區內運動場,令今個年度有六十間學校爭相申請租用天水圍運動場,當中逾四分之一申請是來自屯門區學校。黃指出,該校抽籤時,運動場的秋季日子已被選光,只好迫於上月開學後十多日即舉行運動會。

中四生王佩華報名參加1500米,4×100米及4×400米賽事,她說:「因為兩日運動會都遇上酷熱天氣,搞到學校要將賽事縮短,令到唔少同學體力未恢復便要再賽,自己都有中暑感覺,所以希望康文署規劃好啲,等我哋可以喺一個較理想天氣下參加運動會,盡情發揮。」

議員促中央統籌18區訂場

本報翻查天水圍運動場本年度的學校訂場紀錄,發現有十七間學校來自屯門,而抽籤名單中的首十間學校,有五間屬於屯門區學校,其中排第四位的深培中學更是位於屯門兆麟運動場側。

深培中學課外活動主任吳老師表示,校方迫於無奈才在天水圍運動場舉辦運動會,他說:「由於大部分學生都住喺屯門,如果屯門有合適場地,都會揀番屯門啦,但兆麟運動場根本唔係一個正規運動場,區內的鄧肇堅運動場設施又舊又殘,加上座位安排唔好,先會跨區搞運動會。」他希望康文署盡快翻新鄧肇堅運動場,讓屯門區學生可以原區比賽。

「跨區運動會唔單止打亂原區學校嘅安排,亦令學生無辜多花車費及食飯錢。」元朗區議員周永勤表示,部分學校因為沒有合適場地作賽而被迫跨區舉辦運動會,但亦有學校是因為鄰區運動場設備較佳,或是想揀選好日子比賽,每年會漁翁撒網向多區運動場入紙訂場,造成不公,故希望康文署中央統籌十八區訂場。

「以往將軍澳得一個運動場,區內中小學就有四、五十間,僧多粥少下,唔少學校都無法喺區內舉辦運動會,要出到鑽石山、灣仔舉辦。」西貢區議員何民傑指出,東亞運動會完畢後,將軍澳運動場會開放供市民使用,屆時區內便有兩個運動場,但將軍澳運動場設備較完善,擔心會被體育界及外區學校佔用,故希望康文署編配使用時要平衡各方利益,讓區內學校及居民優先使用。

康文署發言人指出,由於各區地理環境及土地面積有異,不能提供相同類型及規模的運動場,若優先處理當區學校申請,則有違康體設施的整體一致預訂政策,對於一些區內沒有或相對較少運動場的學校造成不公平,故署方規定首輪抽籤時,市區學校可選擇市區運動場,而新界區學校只可選擇新界區的運動場,以減少跨區舉辦運動會帶來的不便;而第二輪抽籤則不設區域限制。

籌辦運動會大有學問

舉辦一個運動會表面看似簡單,其實內裏大有學問。教協總司庫區伯權指出,除要找合適場地外,為防意外也要訓練學生幫忙管理,並協助裁判,另外亦要向相關機構借用運動器材,缺一也不能順利舉行比賽。

區伯權認為,由於體育老師在教育學院就讀時,已學習組織運動會,所以即使開學不久便要舉辦運動會,相信問題亦不大。他說:「負責的老師會爭取多啲時間,喺開學前就做好準備!」

他指出,所以當搞手獲悉舉辦運動會日子時,便要盡快通知相關機構商借器材;事先亦要到比賽場地視察,以及盡量以有經驗的「長老」學生擔任管理及協助裁判的工作,便可以更有效率地進行籌辦。另外,舉辦日子也應盡量選擇於周四及周五,讓運動會後,學生有足夠休息才上學。

「急就章」參賽易受傷

物理治療師許大德提醒,「急就章」下舉辦學校運動會,不但考起搞手,對參賽學生亦絕非好事,除影響比賽成績外,亦有機會因搞手不熟悉場地而出現安排不妥善,隨時於比賽期間發生意外,令原本有益身心的陸運會,變成受傷收場。

「比賽嘅嘢,愈多時間準備就愈好。」許大德指出,再者參賽者有足夠時間作準備,亦可減低比賽受傷的機會。而剛升初中及大學的學生,由於要適應新環境,又分社又有啦啦隊,又不熟悉比賽環境,更加易生意外。

許指出,跳遠、跳高及跨欄等項目相對較為高危,因為有關項目技巧重於速度,故參賽者欠缺訓練,以蠻力作賽,就很容易受傷。他舉例:「過去曾處理過一名跳遠個案,因比賽時用錯力,導致髖關節脫骹,個受傷學生送到嚟,連醫護見到都覺得好恐怖。」

文:杜寶琪

圖:崔祖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