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機會向政府建議設立「平等機會審裁處」,由區域法院法官擔任審裁官,審裁處將會是常設機構,由政府的司法預算中撥款。有法律界擔心將法律程序簡化後,可能會引起濫告情況。有學者直指,社會怨氣日重,不排除平機會企圖將部分重擔轉介審裁官;並批評現時有足夠理據入稟的個案根本不多,成立審裁處效用成疑,反令架構更加臃腫,變成「多隻香爐多隻鬼」!
平機會成立至今,接獲的歧視投訴超過八千五百宗,但已聆訊的個案僅十五宗。目前,歧視案件如未能達到調解,投訴人可申請平機會的法律協助,在區域法院展開法律程序,訴訟規則與其他民事案件相同。
平機會建議成立的專責審裁處,可使用特定表格展開法律程序,由區域法院法官擔任審裁官,管理整個法律程序,及有酌情權可把個案轉交平機會調查及調解。有平機會委員透露,審裁處會是常設機構,將在政府的司法預算中撥款。
宋立功:架構更臃腫
城大專業進修學院學術統籌宋立功批評,平機會本身已聘請一批專業人士,有足夠知識和經驗處理個案,而且對條例充分了解,增設多一個機制只會令架構更臃腫,加上有足夠理據入稟的個案根本不多,質疑審裁處的成效。
他直指,現時社會怨氣日重,涉及歧視個案與日俱增,平機會設立審裁處不排除是企圖將重擔轉移,用微妙的法律程序過濾部分歧視個案,令平機會處於較保險位置,所以平機會應就有關建議向公眾作詳細交代。
執業大律師龔靜儀更警告,平機會在現時投訴機制中加多一層,如果分工不均、角色不清,便會變成架床疊屋。她更加擔心的是,有關訴訟程序簡化後,可能令更多人提出無理訴訟,引發濫告情況。
註冊社工陳勇直指,平機會成立十多年只收到八千多宗投訴,反映本港歧視情況並不嚴重,再加上平機會工作一向被指緩慢,送上法庭的個案極少,工作量根本不為市民所接受。
先除平機會內瘀血
他認為平機會現時首要工作是重新調配資源,檢討現有機制,裁減工作量不達標的職員,以節省開支,而非再額外撥資源增設審裁處機制。
浸會大學社工系講師邵家臻認為,平機會若設立由法官組成的審裁處,牽涉費用不菲,同時有關建議更將平機會先調解後司法角色本末倒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