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知名體育用品品牌Reebok在廣告宣稱旗下的修身鞋系列Easy Tone及Run Tone,可增強用家腿部及臀部肌肉達至美臀瘦腿效果,但有關宣傳被指沒有科學根據,遭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TC)控告。Reebok同意和解及撥出二千五百萬美元(約一億九千五百萬港元),向已購買產品的顧客「回水」,但卻堅稱不同意指控。本港市面亦有出售該兩個系列約二十款運動鞋,Reebok香港分公司表示正向總部了解事件。香港消費者委員會則指,香港現時已有《商品說明條例》監管商品效用的虛假聲稱問題,海關有責任跟進本港相關產品的宣傳是否亦涉違規。香港海關則表示會跟進了解事件。
聯邦貿易委員會周三向法院提控,指Reebok的休閒鞋Easy Tone及跑鞋Run Tone系列標榜有強化腿肌及收緊臀部的功效,但調查發現有關說法沒有科學數據支持。Reebok同日與委員會達成和解,除了退款,該公司亦被禁止在未有任何科學證據支持下,再作出上述產品有健美功效等聲明,以及不可歪曲有關運動鞋的測試及研究結果。
在廣告中,Reebok聲稱穿着該公司的修身鞋比普通運動鞋可加強臀部肌肉力量和緊實度兩成八、大腿後肌和小腿肌肉亦可增加一成一。委員會局長佛拉德克表示:「行銷廣告不論做得多聰明、性感或有趣,所有關於產品的聲稱都必須有根有據。」Reebok則死撐和解不等於認同委員會的指控,更稱收到數以千計用家對產品的正面回應,會繼續發展Easy Tone系列產品。
在美國,Easy Tone及Run Tone系列的售價每對由八十至一百美元不等(約六百二十至七百八十港元)。在○八年十二月五日或以後購買的顧客,可透過FTC辦理退款,但未清楚是否能獲全數退款。
Reebok近年致力發展Easy Tone及Run Tone系列產品,並找來各地的性感尤物作產品代言人,以加強廣告宣傳的感染力。Reebok在外地先後起用英國性感內衣名模凱莉布魯克(Kelly Brook)及美國荷里活女星伊娃文迪(Eva Mendes)任Easy Tone代言人,而Reebok香港分公司亦於今年七月,聘請了近年人氣急升的女藝員陳法拉任香港首位Easy Tone代言人。
本報記者昨日到市面觀察,發現旺角波鞋街多間鞋店都有出售Easy Tone及Run Tone系列的運動鞋,折實後每對售價約四百多元至五百多元不等。有店舖職員承認Reebok有提供指引,向顧客介紹相關鞋款時,要標榜有助收緊臀部及強化腿肌的修身之效。職員又指,該兩款波鞋銷情不錯,有內地顧客專程來港搜購,亦頗受韓國旅客歡迎。
消委會總幹事劉燕卿直指,現時的《商品說明條例》可監管商品的虛假聲稱問題,因此她認為海關亦應跟進Reebok在香港的廣告宣傳是否有問題,研究是否涉違規及是否需要依據執法。她直言,在《商品說明條例》修訂草案下,商品虛假說明及誤導會被列為刑事化,故她希望能盡快通過,以加強保障消費者權益。
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