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貓之歌:自由與限制

人愛自由,可以理解。給綁起來,給控制的一定難受。可是人要活,就要跟人合作,合作得就總有些規矩要守。如果規矩是大家都認同的,即使給綁住,也未必難受。而且在這樣的關係裏頭,肯守規矩的人最後也會同時得到點好處,所以給綁住也有道理,那種給控制的感覺不會那麼強。

如果想通這一點的話,給綁住可能不是那麼壞,人就不會強求自由。相反,對自由盲目追求,往往最是危險。像年輕人覺得給家人和學校逼得太緊了,反彈想要極端的自由,例如跑去愛上毒品,認為從那個世界找到解脫。可恨是,你愈想追求自由,最後你還是會給這個追求困起來。毒品彷彿給你自由,卻是最終奪去你自由的元兇,你說多諷刺。最愛自由的人,最容易給自由所誤。

反過來看,綁住人的那邊也該反省,規矩定得合理嗎?如此一味綁住人,是人都想逃,最後人逃了,大家當初承諾的就不能兌現了,那又何苦呢?愛人常用一句逼虎跳牆來形容給逼得太緊的情況,我覺得還是有道理。最後一拍兩散,可不會是求仁得仁吧。

所以你說拿捏自由與限制之間是多困難,做媽媽管孩子難,做老婆的管老公也難,做貓媽媽的管貓咪一樣難。反過來看,做給管的孩子、老公和貓咪也不是易事。自由與限制,原來是人生必經的矛盾。

音樂人

嘉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