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完鄰欄健吾君講愛情長跑的終結,感慨良多。
我還未結婚,也還沒想要結婚,而一生人暫時只給求過兩次婚,而且都發生在年輕時代,不能作準。然後活到今天,已屆中女年齡的我還是自由身。壞處是跟伴侶的安全感弱一點,但也可說還享有戀愛自由的好處。
當然,論供求的話,所謂戀愛自由的好處也不好說。女多男少,男生又愛年輕女子,女子如我一天一天的年華老去,牌面還是不樂觀。但說實在,戀愛這回事總是盲目,要碰上還是會碰上,歲數外貌和身份或許都不太重要。
如此任性的言論,基本上已婚的男女都不能再說了。結了婚的人,戀愛自由是沒了,要談戀愛,就跟自己的老公老婆去。但有時極端點,連做人的自由都受限制。
話說我們大學同學定期聚會,好友十多人當中,除了我以外,男男女女全都結了婚,所以我更是珍惜跟他們相聚的時間,因為他們往往都是難得擠出時間來見面。對他們來說,拋低伴侶在家,都有罪咎感。終於好不容易約到星期五晚上吃飯,碰巧大部分男生都不能來,只剩一位結婚快滿一年的男生能參加。當他發現原來出席的是全女班,他卻馬上「縮沙」,原因是怕老婆知道會反面。但實情所謂的全女班,除了我,全都早嫁作人婦。大家吃頓飯,難道有違道德?結婚這戀愛的墳墓,是人給埋進去,還是自己心甘命抵一頭栽進去?
現時我還是想享有多一點自由。
音樂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