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積金月月供款 到頭來為人作嫁

不畏少年苦,只怕老來窮。本港長者貧困問題愈來愈嚴重,調查顯示,在九十萬長者之中,有二十九萬生活在貧困線下,平均三個長者就有一個是窮人。其實,不用看那些冰冷的數據,日常生活中就可以切身感受到長者貧窮問題不斷惡化:在地鐵站收集免費報紙的長者多了;在街上執紙皮的長者多了;以貧困長者為主要出租對象的籠屋,因需求增加推動租金攀升,以致出現籠屋呎租貴過豪宅的荒唐情形。

事實在在證明,強積金制度先天不足,根本幫助不到這些孤苦無靠的長者。那麼,現在每個月都要為強積金供款的打工仔,將來的退休生活可以得到照顧嗎?可以避免臨老過不到世的命運嗎?可以不必面對「收尾嗰幾年」的悲慘嗎?情況顯然無法令人感到樂觀。

在強積金制度推行十年之際,有工會組織力數強積金「七宗罪」。今年頭九個月,積金局共收到四千一百多宗有關強積金的投訴,當中僱主拖欠供款佔整體投訴的八成五,數字持續居高不下;僱主沒有為僱員登記強積金戶口亦佔整體投訴的三成四,比率更創歷年新高。然而,由於現行法例寬鬆,再加上當局執法不嚴,至今沒有因為拖欠供款而判監的個案,充其量是象徵性罰款,非但沒有阻嚇力,反而變相鼓勵無良僱主侵害打工仔權益。

同樣備受詬病的是,強積金制度設有對沖機制,容許僱主以強積金的僱主供款部分用作支付員工的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公然蠶食僱員的退休保障。正如工會組織批評,如果打工仔被多次解僱,強積金就所剩無幾,如同積金局的標誌一樣「得番個桔」。失去強積金保障的打工仔,退休後不還是要走上前輩的老路,靠執紙皮維生、在籠屋中終老嗎?

強積金的流弊逐漸浮現,何止是七宗罪,簡直是數不勝數。曾有打工仔明知僱主拖欠強積金供款,但為了保飯碗一直啞忍,離職時向受託銀行查詢強積金戶口狀況,竟然被告知需要提交有僱主簽名的申請表格才可取得查詢密碼。強積金戶口是打工仔自己的,但打工仔本人卻不能查閱,世界上還有比這更荒謬的制度嗎?這不過是冰山一角,全港有多少打工仔因為基金透明度太低而蒙受損失,根本無人能知。

還有,強積金受託機構收取過高行政費,也是爭議的焦點。有人計算過,假設投資回報率是每年百分之五,基金管理費是每年百分之二,一個月入逾二萬元的打工仔供款四十年後,歷年的管理費總和將超過一百萬元。打工仔辛辛苦苦供款,到頭來卻為人作嫁,難怪有人質疑強積金制度是一個官商勾結坑害打工仔的「天仙局」,肥了基金管理人,虧了打工仔,港府則推卸照顧長者的應有責任。

最不堪的是,在強積金制度引起怨聲載道的情況下,港府卻變本加厲,企圖進一步推出「強醫金」。由於民意強烈反對,當局近日將強醫金重新包裝,改名為自願醫保計劃推出諮詢,惟萬變不離其宗,無論是強醫金還是自願醫保計劃,實質都是剝奪全港唯一全民共享的醫療福利,徒令保險公司及私家醫院得益。吃一塹長一智,市民已吸取強積金計劃的教訓,不會再輕易上當,港府的如意算盤未必打得響。

老有所養,老有所依,這是文明社會的應有之義。港府與其挖空心思打市民荷包的主意,不如直接動用公帑推動全民退休保障計劃。港府坐擁金山銀山,既不用上繳中央,也不必支付軍費,只要理財得當,絕無負擔不起之理。問題是,港府有以人為本、福為民開的決心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