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貓之歌:不敢講也不懂講

看台灣的電視節目,特別有趣兼有益。有人嫌他們的節目太吵鬧,但我說他們吵鬧得特別有Point。

所謂吵鬧,我覺得一點也不吵,也不像鬧。大家只是交換意見,聲調是高一點,但肯定不是吵架;也有針鋒相對的言論,但也不是沒道理。如果硬要和諧,最終結果就是缺乏溝通。所謂吵鬧,我說還是有好處,所以有益。但為何有趣呢?因為看台灣藝人發表言論,全都井井有條,能言善辯,說服力很強,有Point得來也有趣味性,跟我們本地藝人大不同。

就看香港的節目,做主持的其實才只有幾位重分量的人物伶牙利齒,其他所謂的藝人主持,就連讀稿都有問題;要他發表個人言論,往往更會出現丟臉的尷尬場面;然後如果你叫一個歌手或藝人去發表,再多時間準備也好,最後講到一嚿嚿的機會還是很高,若然是沒準備就要他發言,更可能落得一派胡言,觀眾看得難受。

所以當看到台灣綜藝節目竟然有藝人參與辯論的環節,我真的嚇一跳。我還記得那天看的辯論題目是藝人「撈過界」的好壞,兩邊藝人的辯論技巧都超強,用詞精準,而且都能好好運用例子說明,就連辯論員的發言時間都把握準確。全能藝人,真的就是他們。

想真,也不能怪我們的藝人,隨便叫個我去發言,講不出重點的機會還是高。 還是教育出了問題吧,我們不敢講,也不懂講。

音樂人

嘉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