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下風雲:嚴刑峻法必不可少

7‧1孤狼恐襲案發生後,保安局局長鄧炳強痛批在網上煽暴的幕後推手「滿手鮮血」,揚言必會將這些人悉數揪出送進監獄。話口未完,警方即有所行動,拘捕兩男一女,涉在刺警案發生後於網上發布煽暴貼文。

治亂世,用重典,幕後推手肯定不止這兩個,警方固然要悉數揪出,但並不僅止於此,更要以國安法的罪名起訴,而且要速審速判、重判,才能收殺一儆百之效。否則罪名和刑罰不痛不癢,沒有阻嚇性之餘甚至起變相鼓勵的效果,警方努力執法便會變成徒勞。

黑暴之所以禁而不止,警察拉人、司法放人絕對是主因。別說警方拘捕過萬人,律政司只起訴二千餘人,根本不成比例;就說上到法庭,不是輕判就是放生,政府甚至要向暴徒賠訟費,對反中亂港者不止起鼓勵作用,而是有獎,在這樣的情況下,試問特區如何撥亂反正?

要不是中央出手推出《港區國安法》,直取漢奸黎等人的要害,敢肯定直到今天香港仍亂如麻。問題是,國安法自去年中生效至今,沒有一單案件完成審理,遑論判刑,中間甚至發生讓漢奸黎保釋的大亂子,足見司法亂象始終是國家安全的隱患。必須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才能收到治亂效果。例如本港某知名飲品公司無端發出同情「孤狼」員工的通告,即使迅速跪低割席也無濟於事,一樣遭內地商家及顧客抵制。樣辦放在眼前,你道還有沒有其他商家敢造次?

由是觀之,嚴刑峻法和法律懲罰必不可少,而司法改革更是刻不容緩。惟司法界對此十分反彈,明頂暗抗不在話下,要徹底落實改革,必須先要換人,並由換掉律政司司長鄭若驊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