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舊年六月開始嘅反修例風波持續至今,曾多達逾四十名公務員因涉嫌參與違法嘅示威遊行而被捕,令外界質疑公務員政治中立嘅問題。政府最近就急急腳「補鑊」,有消息指公務員事務局已致函各個政府部門主管,需留意試用期嘅公務員言行方面是否符合要求,包括網上言論會否令人產生負面印象。相關人士若參與非法公眾活動被捕以及遭到檢控,無論審訊結果如何都會即刻被解僱,強調局方對相關行為採取「零容忍」態度。
根據政府文件,截至本年二月底為止,因涉及參與反修例非法公眾活動被捕,接受調查或被起訴嘅公務員就有四十三人。至今年七月,政府先開始「補鑊」,計劃為公務員引入宣誓或簽署聲明擁護《基本法》同埋效忠香港特區。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當時話,宣誓或簽署文件將會係新入職公務員嘅入職要求之一,同時屬於現職公務員升職或轉職嘅條件。聶仲話如果現職公務員拒絕宣誓,佢都好想知點解,所以會先了解原因,並視乎個別情況跟進。
公務員事務局早幾日再度「補鑊」,致函各政府部門主管,話如果試用期嘅公務員因參與非法公眾活動被捕並遭檢控,無論審訊結果如何,都應該立即解僱,仲強調公務員喺試用期間嘅表現同操守係其中一項考評標準。
特首林鄭月娥尋日都「幫口」,話政府對公務員要求非常高,唔單止係工作表現,個人行為同操守都相當重要,政府有「大條道理」唔再聘用相關公務員,但就強調唔係未審先判。政府當局仲話,《港區國安法》第六條列明,所有公職人員包括公務員都必須擁護《基本法》同埋效忠特區。又指政府作為僱主針對試用期嘅公務員,需觀察包括其網上言論在內嘅各方面表現是否符合要求。
但公務員就似乎接受唔到政府嘅講法喇。公務員工會聯合會總幹事梁籌庭話,對公務員事務局嘅新措施感到難以理解,表明工會冇可能欣然接受。梁又話政府喺公務員未定罪嘅情況下解僱員工,難以令人「心甘命抵」,反而質疑政府嘅做法會令年輕人唔敢加入政府。佢舉例話部分公務員唔支持凍薪,反問公務員不滿薪酬而上街集會,會唔會被視為「非法公眾活動」及「搞對抗」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