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評論黎被捕 林鄭:國安屬頭等大事

【本報訊】警方國家安全處早前以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中「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及另涉串謀欺詐等罪,拘捕壹傳媒黎智英、前香港眾志成員周庭等十人,惹起國際社會關注。特首林鄭月娥昨日表示不評論個別案件,強調國家安全是頭等大事,須嚴格執行港區國安法,否則市民生活將大受影響。

指金融體系被當作制裁武器

林鄭指難以理解近日有人提出,要慎防政府將港區國安法「武器化」的說法,形容說法令她驚訝。她指港區國安法是相當有正氣的法例,用來保護國家及香港市民安全、懲罰犯罪的人,是法治的武器。她認為過去一年,被「武器化」的是金融體系和社交媒體,分別被用作制裁和「起底」武器。

她又稱,外國關注本港警隊行動並非始於今日,過去一年多中,當局有不少工作均引起外國關注及憂慮,包括因疫情延遲立法會選舉等,惟部分外國政府自身延遲選舉則似乎是理所當然,她呼籲市民小心看待該些雙重標準、戴上有色眼鏡,以及偏頗的國際言論。

國安公署三情況行使管轄權

對於未來會否請求駐港國安公署介入黎智英一案,她指港區國安法第五十五條列明,駐港國安公署僅在三個情況下可行使管轄權,包括案件涉及外國或者境外勢力介入的複雜情況,香港特別行政區管轄權有困難;出現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無法有效執行本法的嚴重情況,以及出現國家安全面臨重大現實威脅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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