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黎智英於一七年參與六四集會時,涉嫌在維多利亞公園內恐嚇一名記者,黎否認一項刑事恐嚇罪,司法機構早前已排期今天在西九龍法院開審該案,預計審期是三天。審訊將以英語進行,法庭早前已下令將兩名控方主要證人匿名,預計他們將會出庭作供,而控方在審訊期間也可能會在法庭上播放現場的錄影片段和被告接受警方調查時的錄影會面紀錄。由於熱帶風暴「海高斯」接近香港,天文台昨晚懸掛八號風球,開審時間或出現變數。
控罪指,被告黎智英(七十二歲),於一七年六月四日,在銅鑼灣興發街一號維多利亞公園內近音樂亭,威脅X會使其人身遭受損害,意圖使X受驚。
控方早前表示將傳召兩名證人,而在審訊中會以X和Y代替兩人的名字。據悉X和Y是同事關係。控方又透露,控辯雙方會同意大部分案情,控方除了會在法庭播放三條共長約廿分鐘的現場錄影片段外,也會依賴被告的錄影會面紀錄。辯方已經向法庭表示不爭議控方將現場片段及被告的錄影會面呈堂,並透露審訊時或會傳召一名辯方證人。
黎智英在本案雖然獲准以現金四千元保釋,但在保釋期間不得離開香港。他曾多次向裁判法院和高等法院申請撤銷禁止他離港的限制,但被拒絕。
另外,審訊安排在西九龍法院三號法庭進行,而司法機構就本案的審訊作出特別安排,在三號法庭、其延伸部區和記者室預留了共五十九個座位給記者,另在上述位置預留了共二百一十五個座位和企位給旁聽的公眾人士。
根據司法機構一般的慣例,在懸掛八號風球或以上的風球時,法院的審訊均會暫停。如果天文台在上午六時或之前改發較低風球或取消信號,當天的審訊會照原定進行。如果天文台在上午六時至十一時改發較低風球或取消信號,當天下午會恢復審訊。
如果八號風球或以上的風球在上午十一時仍未取消,當天全日的審訊會暫停,被告須於下一個工作天上午出庭。
案件編號:WKCC 956/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