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環出更:修歧視例 哺乳媽受騷擾冇保障

本港對於餵哺母乳嘅環境不太友善,甚至出現歧視問題,至二○一八年政府先至基於餵哺母乳嘅歧視提出法例修訂,立法會尋日進入《二○一八年歧視法例(雜項修訂)條例草案》嘅二讀辯論環節,有議員批評修訂條例進程過慢,亦有議員指對條例唔涵蓋騷擾哺乳媽媽感到失望。

亦未完善規限私人地方設施

議員葛珮帆表明支持條例修訂,惟條例無法保障因餵哺母乳而被騷擾嘅母親,又無法保障諸如針對私人地方偷拍裙底嘅罪行,對此感到遺憾,期望政府可以盡快修補有關法例空白。葛認為,儘管現在法例得以修改,惟商場、私人商業場所、辦公室等地方,對於餵哺母乳嘅設施並不完備,直斥發展迅速嘅香港,涉及保障女性免遭歧視嘅法例就跟唔上本港社會嘅發達程度,重申希望政府重視婦女政策。

議員梁美芬則強調,除咗法例保障外,教育同推廣係不可分割嘅環節,呢個亦係對尊重同保障女性非常重要嘅部分。至於議員陳志全則指,有關條例嘅修訂本應做得更多更快,又認為條例自二○一八年首讀至今先至進入二讀辯論環節,認為係「拖太耐」。

卓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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