襲警案開審 大專生認兩罪否認拒捕

【本報訊】警方於去年九月在北角一帶拘捕多人,大專生陳以晉被指在警察制服一名男子期間襲擊相關警員,被控襲警、管有攻擊性武器及拒捕三罪,他承認首兩罪但否認拒捕,案件東區法院開審。

棍毆執勤督察背部5次

十九歲被告陳以晉承認於去年九月十五日,在北角七海商業中心外襲擊正在執行職務的督察馬智聖,以及攜有一支伸縮鋁棍,但他否認抗拒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員17678。被告承認當晚見到身穿防暴裝的督察馬智聖制服一名男子,遂從背包取出伸縮棍擊打馬背部五次。

馬智聖昨出庭供稱,被襲擊後追捕被告,期間遭他踩中右腳而扭傷,他見到被告遭其他防暴警拘捕時一直掙扎及想搶警棍,因此遭施用胡椒噴劑制服。馬承認在現場片段中,可見被告遭制服前並無表面傷痕,之後卻頭破血流手也流血,但強調當時被告不停反抗,警方只是施用合法武力將他制服,並指:「一日未上手銬,一日未算制服」。

辯方質疑是馬用警棍打傷被告頭部,馬回應稱有打過被告上臂,其後為防他逃走再用警棍壓他背部,但不知道他的頭如何受傷。案件未完今續。案件編號:ESCC 2146/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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