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下風雲:順我者昌 逆我者亡

法律界打着人人平等的招牌,擺出大公無私狀,一班藍血貴族更開口民主法治、閉口司法獨立,但事實剛好相反,法律界由某些人所控制,順我者昌,逆我者亡。繼負責區諾軒襲警案的檢控官陳文慧成為狙擊目標後,早前審理將軍澳連儂牆斬人案的法官郭偉健,亦因為發表對黑暴的看法,慘成法律界清算異己的最新受害人。

案中被告遭重判四十五個月,是黑暴爆發至今判刑最重的案件,但因為郭官形容被告「是奄奄一息、滿身鮮血的受害者」,又指黑暴是「恐怖活動」、「文革式極端行為」,並讚揚被告認罪且關心傷者「情操高尚」,刺中暴民和反對派的要害。楊岳橋乘機踩多腳,指點法官判案應中立,不應投入個人感情,揭開追殺郭官的序幕。

顯而易見,郭官是法律界少數勇於對黑暴說不的人,其論調跟一眾黑白顛倒的主流黃官不同,於是不幸受到瘋狂狙擊,包括一人一信向司法機構投訴等;最離奇的是,司法機構竟然和暴民同一鼻子呼氣,揚言「留意到社會對郭官審理的某宗案件判刑理由有爭議」,明目張膽將三宗原由郭官審理的反修例案件,換上區院首席法官頂上。這種情況不僅絕無僅有,直情引起外界對司法機構向法官施壓的質疑。

事到如今,一切十分清楚了,原來法官讚揚黃之鋒等人「心懷理想,關心社會」不算違反中立,不算投入個人感情;原來輕判襲警者社服令或罰款兩舊水才算正常,重判四十五個月卻仍然是輕判;原來輕判暴徒和反對派的法官不用撤換,重判藍絲被告的法官卻不容於法院;原來言論自由因人而異,不合黃官口味的言論,哪怕你是法官也一樣沒有言論自由。

法律界「太上皇」雖然是過氣大狀,但與黃官關係密切,呼風喚雨,對有良知的司法人員進行血腥大清洗。既然餘下的人都是漢奸的人,他們還怕洗廁所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