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壞蟲生,俗壞奸生。立法會內務委員會耗時半年、開了十六次會議,依然未能選出正副主席,成為醜陋紀錄。主演這場拉布鬧劇的公民黨議員郭榮鏗聲稱自己按《議事規則》辦事,分明是侮辱公眾智慧。議員的職責包括出席立法會會議、對政府的工作提出質詢和監察、制訂法律和就草案進行辯論和表決、審核財政預算及公共開支等。但觀乎反對派政客的所作所為,根本是刻意阻撓議會運作,哪一點符合《議事規則》?哪一點是在履行議員職責?
國務院港澳辦及中聯辦嚴詞譴責郭榮鏗等反對派議員「政治攬炒」,要求追究其「違背誓言,公職人員行為失當」。這絕不是無的放矢,《基本法》明文規定,立法會議員必須宣誓「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全國人大常委會的釋法亦清楚指明,如果議員「虛假宣誓,或宣誓後作違誓行為,須依法承擔法律責任」。很明顯,反對派政客的行為已有違反誓言之嫌,「兩辦」一再發出了警告,港府還猶豫甚麼?
掃帚不到,灰塵照例不會自己跑掉。當年多名反對派議員在宣誓時搞政治小動作,經全國人大釋法後,這班政治小丑先後被法院取消議員資格,可見只要中央及港府出手,反對派就變不出甚麼花樣。郭榮鏗不是聲稱若被DQ將是 「一生光榮」嗎?那就讓他求仁得仁,做個名副其實的「郭光榮」。
說來實在可悲,香港先後遭黑色暴亂及疫情衝擊,已奄奄一息,多少基層家庭嗷嗷待哺,多少經濟民生問題急待解決,而反對派還瘋狂拉布,阻住地球轉。他們揚言若在九月立法會選舉中取得逾半議席,將會否決所有政府議案及撥款,那不僅意味着政治攬炒,也意味着整個香港停擺,難道這就是多數選民的選擇?政客無良不可怕,最可怕的是群眾無知、社會反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