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地鴻爪:事實上已經局部宵禁

十月一日全港大暴亂,示威已經失控,需要更強力量制止。警察隊員佐級協會要求政府盡快發出宵禁令,或引用《緊急法》平亂,建制派昨日宣布成立「禁蒙面法推動組」,促政府引用《緊急法》立法禁止示威者蒙面。

香港是國際金融中心,以高自由度見稱,財經界擔心一旦宣布整個香港進入緊急狀態,實施《緊急法》,會損害營商環境及形象。有意見指宵禁令相對影響較低。根據《公安條例》第三十一條,特首可指示市民限時限地區留在戶內,違反宵禁令可監禁兩年。外界相信可藉此冷卻瘋狂衝擊的氣氛,希望利用時間去淡化市民的怨氣。

這招是否能奏效仍然是未知數,然而香港實際上已是局部戒嚴。每逢星期六、日,示威者在各區搞事,港鐵隨時會關閉車站,公共交通改道,商場關門。就算官方搞對話會,街坊及附近一帶的商戶都怕殃及池魚,自動休息一天,學校及康文設施亦提早落閘。局部地區如死城,大家早已見怪不怪。即使將來真的實施宵禁,相信市民亦有心理準備。

但實施宵禁,最受影響不是示威者,他們大可日間活動,總不成全日戒嚴吧!他們上街衝擊都不怕被控暴動罪,又怎會怕更輕的罪名?而且黑衣軍一早揚言要「攬炒」,香港戒嚴有損自由都市形象,正中下懷,網民的反應是「來吧,歡迎,熱烈地彈琴熱烈地唱,喜氣洋洋」。

受宵禁及戒嚴打擊最大的肯定是零售業以及飲食娛樂場所,基本上黃金時間都是在傍晚下班後,若果人人都縮在家中,可以想像食肆、戲院及百貨公司情況會雪上加霜,每一分每一秒都要計算入租金、薪金及燈油火蠟等等開支,實施宵禁對他們來說等於末日,相信倒閉潮立即湧現。這是一個兩難的決定,有說長痛不如短痛,但這是特區的深層次矛盾,沒有可能一時三刻解決,禍根不除,長遠必定死灰復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