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修例風波完全凸顯特區政府的管治無能!看官,繼康文署早前公布基於整體安全考慮,取消「十一」煙花匯演後,政府日前又公布為確保「十一」升旗儀式能莊嚴有序進行,將移師到室內舉行。肉酸成咁,既丟架又羞家!阿哥,管無能、治無方嘅林鄭政府畏首畏尾,虛怯到提不起雙膝,你話市民大眾有乜辦法唔戥特區悲哀,家陣止暴制亂已淪為紙上談兵!
呢,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認為應設立禁蒙面法,令社會知道犯法要付上代價,青年不會戴面罩後行兇,改為留在家中做有意義事情。事實上,有學者亦一早指出,示威暴徒因為蒙面,被拘捕並成功起訴的機會下跌,犯罪行為當可更淋漓盡致;而示威者的人數與激烈程度增加,令警方更難以處理。
此外,戴上口罩或面具,有研究指出容易出現無政府主義傾向,原來面具的心理效果,是可以使人有一種虛假的脫胎換骨的幻覺,戴上面具可使人自以為是替天行道的大俠。也就難怪黑衣蒙面示威者破壞港鐵站,不論男女都恍如食咗大力菜,神勇怒狂得人驚!歐美多國早已訂立禁蒙面法,加拿大的禁蒙面法尤為嚴厲,違者最高可被判監十年。學者仲話,通過此條例大有益處,但恐怕立法程序緩慢,故林鄭應考慮動用《基本法》第四十八條第四款所說的特首有權「發布行政命令」來實施。
唉,一提到設立禁蒙面法,林鄭已經好似滾水淥豬腸咁兩頭縮,一時話考慮運用法律時須評估能否精準處理目前嘅暴力狀況、會否帶來反效果,一時又話恐怕令本港已受損嘅國際聲譽進一步受挫。「跛腳鴨」林鄭及其廢柴管治班子,已徹底暴露其管治意志真如太監食偉哥,再沒有硬起來的希望!香港,看來只會在清談中繼續沉淪!魯迅曾指出,以妾婦之道治天下,天下哪得不糟!天啊,一個林鄭再加一個霸住毛坑不拉矢的司底驊,神仙保佑香港都趴街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