橫眉冷看:暫不宜用「劃線」方案

反對修訂《逃犯條例》引起的危機,有人認為是自二次大戰以來,香港面對最大的考驗,為化解困局,近日有聲音提出用「即日劃線」方案。

所謂「即日劃線」,意思是在今日之前,所有因修例運動而犯法的人俱獲赦免,包括示威民眾、反示威民眾,以及執法人員。但今日之後再犯者,則一律交予法辦。

自六月至今的示威活動,警方已拘捕了約一千五百人,要是大部分人都作提控,法庭恐怕不勝負荷。這幾個月以來,不少示威者與執法者都殺紅了眼,雙方也講過不少過頭話,做出過不少過頭事,若然逐一問罪,大家都討不了好去。以目前社會氣氛而論,各方僵持下去,將無有了期,如果能夠有一個轉捩點,未嘗不是好事。

「劃線」之後,示威者提出的「五大訴求」已解決了四個。修例草案早已撤回,再特赦之前的犯罪者,就等於滿足了他們「撤回暴動定性」以及「釋放所有抗爭者」的要求。至於要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警方過去強烈反對,是怕之前在鎮壓示威中犯事的同袍會被追究,但若然全面特赦,這委員會也就不怕,甚至不必成立了。四項訴求既已解決,要求「真普選」的一項也不急於一時,反對派可能就會願意罷手了。

數月來的暴亂,至今尚未出現「他殺」個案,算是香港的幸運,如果持續下去,只要出現一宗,特赦的方案便更難實行。然則,政府是否該在當下就考慮「劃線」方案?

卻又不是的,因為「十一」國慶在即,若然特區政府在此時特赦,一定被指是為粉飾太平、討好中央,部分示威者可能會因此而反感,反倒在十月一日前後製造更大規模的騷亂,故在國慶前,絕不宜「劃線」。

至於十月一日國慶之後,是否實行特赦方案,則大可交由特區管治班子再從長計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