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嘅修訂《逃犯條例》風暴至今不但沒有平息,且愈演愈烈!過去三個多月以來,五星旗多次被示威者焚燒、踐踏、塗污、拋落河,還公然侮辱國家、民族,更是對包括香港同胞在內的全體中國人民的褻瀆。
國旗是一個國家的象徵同埋標誌,懸掛着的國旗就代表了國家的主權。據本報統計,原來由六月至今,示威者已先後九次做出毀壞及羞辱五星旗嘅行為。剛過去的周日,示威者將沙田大會堂嘅五星旗拆下,帶入商場鋪在地上,輪流肆意踐踏、塗污及淋液,拋入垃圾桶,最後整個拋入城門河,整個過程相當冗長,對國旗極盡羞辱之能事。老朽不知林鄭月娥有何感覺?
唉!一支莊嚴神聖的旗幟都守護不住,而且係九次被辱!真係豈有此理!林鄭仲話有信心止暴制亂,有信心帶領香港走出困局?真係廢人廢噏,仲有唔夠一星期就係建國七十周年十一慶典,如果五星旗又被羞辱,國家大日子蒙此奇羞大辱,你叫國家顏面何存?喺呢個危急時刻,林鄭依然醉心清談,如此兒戲,睇見就心翳!
大儒錢穆曾舉子路在衞遇難,兵矢交集,還得正纓結冠而死。好像衣冠還重要過生命,這也如日本武士道之切腹自殺,在切腹前,剃鬚梳髮,沐浴既畢,便得改穿白衣,外加禮服,此習俗也是演變自中國之儒家。
換言之,衣冠決不是身外之物,而是我們生命中一種莊嚴之表現。有了衣冠,生命才莊嚴。子路之正纓,日本武士道之切腹,正是要莊嚴其生命。國旗既是國家的象徵,其莊嚴自不在話下,家陣特首林鄭月娥對反中亂港嘅大漢奸愛護有加,卻對愛港愛國傳媒視如無物,連維護一面旗幟都無能,管治能力連小學雞都不如,九次守不住一面莊嚴嘅旗幟,換了是日人,老早就切腹以謝天下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