號稱和平、理性、非暴力的示威者,自己雖然不參加騷亂,卻堅持不與暴徒割席,甚至在背後默默支持。這批人目光短淺,不懂得從整個棋局的角度去思考問題,所謂「君子之德,貴乎移風易俗」,一種風氣掀起後,影響可以既深且遠,故向前走一步,不能不同時考慮往後的幾步該如何走下去。
一場反對修訂《逃犯條例》的風波,帶起了兩大歪風:第一,暴力抗爭是可以接受的;第二,Be Water,如水一般,時聚時散,也不必有明確統轄的抗爭方式是可取的。那倒好,往後一切的反抗力量都可以奉之為圭臬,當知剃人頭者,人亦剃其頭,因果循環,往往報應無差。
設想最終有一天香港實行了普選,泛民主派上台執政,他們的施政一樣會有人不認同,到時候的反對派便可以效法反修例運動,肆意堵路、襲警、破壞公眾設施。不是說Be Water的抗爭模式可取嗎?太好了,那就集合二、三千人,然後四處為禍,此舉成本低廉,但效果明顯。更難得的是能頂着道德光環,警察不能管我,管我的就是「黑警」;大眾電子傳媒不能罵我,罵我的就是匪類媒體。
若說反修例運動聲音響亮,皆因參與者是為正義而戰,其他抗爭則未必行。哈哈!別說笑了,何謂正義,內容任人演繹,太子站明明沒有示威者被警察打死,卻天天有人要求為多名死者討回公道,民智低劣至此,野心家若有意操弄,向你傳揚所謂的正義觀,何其容易。
剃人頭者被剃頭,不是沒有先例,泰國的紅衫軍、黃衫軍便是。紅衫執政,紅衫就是邪惡,黃衫就代表正義,反之亦然。如是互相傾軋,最後反而讓軍人政權坐收漁人之利。
當年紅、黃衫軍還得動員幾十萬人才能成事,如果香港發展出只消一、二千人的Be Water模式,往後則無論由誰執政,都必將永無寧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