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隊目張慶傑於四年前從英國進口兩架保時捷汽車,並向海關遞交虛假的「英國登記證明書」,藉此獲得折舊減免,逃稅七十三萬元。他去年被東區法院裁定一項使用虛假文書罪成,判監九個月,其後獲准保釋等候上訴。高院昨日駁回張的上訴,指他處心積慮有計劃地犯案,如非被海關關員精明察破其詐騙行為,政府庫房便蒙受損失,張需即時重返監獄繼續服刑。
上訴人張慶傑之前被控兩項使用虛假文書罪,指他於二○一四年二月向海關申請進口保時捷911 Speedster和911 Carrera汽車各一部時,提交虛假英國登記證明書,藉此逃稅九十多萬元。
案件去年在東區法院審訊後,原審裁判官裁定張明知而使用涉案假文件,但因控方未能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證明涉及第二架保時捷的文件是虛假文書,故僅判張一項使用虛假文書罪成,該項控罪涉及逃稅七十三萬元。
張早前在高院上訴,指原審裁判官錯誤地接納由英國官員提供的書面證據,又指判刑過重,要求推翻定罪和減刑。
高院法官重新審視原審和上訴時提出的新證據,裁定控方已能證明張使用虛假文書罪成。法官指,這是一宗嚴重的使用虛假文書案,涉案假文件素質不錯,不易被察覺有異,如非海關關員精明察破張的詐騙行為,政府便損失七十多萬元稅收。
法官直指張是處心積慮有計劃地犯案,並非出於一時貪念,加上張沒表示過真誠悔意,不宜判社會服務令或緩刑,判監九個月不是明顯過重或原則性錯誤,故維持原判。
案件編號:HCMA 469/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