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屢爆竊同袍儲物櫃 警員囚21月

【本報訊】駐守友翔道油麻地新警署的初出茅廬男警,因替同袍收拾物品而獲得對方的警署儲物櫃密碼,他遂在之後的一個月間,三度偷取對方櫃內共一千三百元的金錢,在他第四度犯案時,終因同袍在櫃內安裝攝錄機而揪出家賊。涉案廿七歲被告劉智偉,早前在區院承認三項爆竊及一項企圖爆竊共四罪,法官昨判刑時直斥被告身為警員知法犯法,行為令警隊蒙羞,法庭須判阻嚇刑罰,最終將他判囚廿一個月。

被告昨聞判後,雙眼通紅,其親友亦有到庭旁聽。法官表示被告的行為違反誠信,因同袍信任他,才讓他知悉有關密碼,被告卻在短短一個月內連續干犯四次,每次都是趁事主當班時犯案,明顯有計劃行動。另外,被告身為警員,應維持法紀,但他卻知法犯法,法庭須向社會發出清楚訊息,以令有同類責任的人不敢造次,以維持社會大眾信心。

官指入獄情況較嚴峻 酌情減刑

法官又指,被告是因不懂處理個人生活壓力,而非貪念下犯案,惟定罪後已令他的警隊生涯告終,之前付出的努力付諸流水;猶幸的是被告仍獲家人的支持,新婚的妻子明知他犯事,亦對他不離不棄,法官對被告家人表示同情。在判刑上,法官考慮到被告曾任警員,入獄服刑所受的困難會較他人嚴峻,因此已作酌情減刑。

案情指郭姓男事主與被告同駐新油麻地警署,兩人去年初認識,並各有儲物櫃,郭曾把密碼交予被告。惟去年六月至七月間,郭發現放於儲物櫃內的金錢經常失蹤,遂在櫃內安裝攝錄器「緝兇」,而揭發是被告所為。辯方求情指被告現已知錯,願向事主及警隊道歉及作出賠償。

案件編號:DCCC 305/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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