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網上流傳由警務處紀律組發出的警務人員收受禮物指引,指曾參與「踏浪者」及「松塔」行動人員若接受逾一萬元「為改善公眾利益的禮物」,應透過便箋作紀錄並送交警務處助理處長,由保安局或公務員事務局審批。警方昨譴責蘋果日報報道指「警方以改善公眾利益之名收受捐贈禮物的金額上限由過去不多於一萬變成無上限」的內容屬失實和假消息,惡意煽動讀者仇視警察,警方深表憤慨。
警方指回覆蘋果日報查詢時,已表明沒有更改有關《程序手冊》的內容,但蘋果日報仍然罔顧事實。為此警方表示遺憾和憤慨,並嚴正要求蘋果日報停止造謠,不要再以失實報道抹黑警隊。
警方又指,警務人員在接受利益方面一向有嚴格規定,須遵守《接受利益(行政長官許可)公告》、《公務員事務規例》、公務員事務局通告、以及財務通告等規定,並須依據警隊《程序手冊》進行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