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呃$4500推薦金 國泰助理經理判社服

【本報訊】國泰航空服務有限公司一名助理營運經理,被指藉該公司的員工推薦計劃騙取推薦獎金,他涉嫌向其下屬訛稱推薦他人申請比自己高的職位不會獲發獎金,而令該下屬不作推薦後,再以自己名義推薦三人申請職位,從而獲發獎金共四千五百元;涉案助理經理早前在西九龍法院被裁定一項欺詐罪成,昨被判八十小時社會服務令。

辯方求情指,三十九歲被告羅學賢已對自己的行為感到後悔,並已經歸還全數四千五百元的推薦獎金,希望法庭可接納感化官建議,判處被告社會服務令。

向下屬謊稱推薦不獲獎金

控方案情指,國泰航空員工可推薦親友應徵公司職位,若成功獲錄取及工作半年,介紹人可獲獎金,被告於二○一五年十月一日至十一月三十日期間,向下屬龔月玲訛稱,如她推薦別人申請比她更高級的職位,將不會獲發獎金,意圖欺詐令龔不推薦梁偉程、俞嘉輝及阮虹瑋入職,被告並將上述三人改為自己推薦,成功騙取四千五百港元獎金。

案件編號:WKCC 5024/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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