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調多月「墊司底」的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日前又爆出「秘撈仲裁」醜聞。像鄭司長這樣的人爆醜聞並不稀奇,公眾早已習以為常,有趣的是,鄭若驊在醜聞被爆面前總是一種公式——狡辯、不認帳、輕描淡寫、轉移視線、金蟬脫殼……賴不過去了,就乾脆躲起來玩失蹤。好在,香港正值「多事之秋」,比她醜聞更惹火的事連續不斷,她的躲起來、以逸待勞,自然能過去,屢屢見效也,相信今次也會不了了之。
然而,這樣的律政司司長之所作所為,對香港法治的傷害、對香江府衙管治威信的傷害、對朝廷用人之道的傷害絕不會不了了之,而是會逐漸病入膏肓,最終要中央和特區買單,板子要打在特首屁股上,鄭司長則高官厚祿「袋袋平安」。
香港人不總是抱怨回歸後「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很不像樣,管治工作一塌糊塗,官場政風江河日下,各色政客一蟹不如一蟹嗎?鄭司長這樣的人幹了這樣的事仍能「處變不驚」,「好官我自為之」,「有人錫住、有人保護」,實乃重要原因也。
鄭司長是法律界人士,她犯的醜聞都和「知法違法」有關,可謂「靠山吃山、靠水吃水」。這和某些高官「生活作風不好」呀、「偷步買車」呀、「貪酒誤事」呀、「大小便宜都佔」呀、「以權謀私」呀等等都不大同,鄭司長的醜聞「專業色彩」很濃,這是她又一特色。
還有,過往一些高官犯事,被揭露出來後,他們也狡辯、也逃避,還有含淚不斷道歉的,上面也試圖「保護他們過關」的,但時間都長不了,更不可一而再、再而三的連續爆醜聞依然「巋然不動」,上峰總要想辦法處理這個問題,給社會和港人一個交代。有道是「高官問責」嘛,「政治問責」嘛,沒有交代,黑不提,白不提,怎麼問責?鄭司長是甚麼特殊人物?可以豁免嗎?
鄭若驊當司長是特首林鄭月娥極力舉薦,如今出了這麼多事,民意、民望如此不堪,影響和破壞力如此之大,居然一個死頂、一個死保,她們就是這樣捱義氣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