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六年農曆新年期間發生的旺角暴亂,本土民主前線成員梁天琦、黃台仰、李東昇等被控暴動、襲警等罪名,梁天琦於去年六月被判暴動及襲警罪成立,判囚六年,黃、李二人則棄保潛逃,被香港法庭通緝。
美國及英國傳媒近日高調報道,黃台仰、李東昇二人已獲德國政府提供「難民庇護」,外媒還處心積慮用此事抹黑香港,妖魔化《逃犯條例》修訂。但是,黃台仰等人並不是受到政治檢控,是因為涉縱火、飛磚、襲警、燒車等行為而被起訴暴動、縱火、襲警等罪名,他們卻可以獲得「難民庇護」,顛倒黑白,混淆視聽,莫此為甚。
黃台仰日前接受外國媒體的訪問,聲稱「告訴所有人香港人不會接受《逃犯條例》,香港人不會接受被中國這樣統治」。黃台仰突然「上水」,可能不是偶然,而是與反對派及外國勢力合演一齣反修例鬧劇有關。
外交部表示,中方鄭重要求德國尊重香港的法治和司法獨立,停止以任何形式干涉香港事務。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發言人敦促德方尊重香港特區的法治和司法獨立,不得縱容違法犯罪分子。
香港是法治之區,國際研究及評級機構「世界正義工程」最新公布的法治指數,香港位列全球第十六位。司法機關只基於證據而對黃、李二人進行檢控,當中沒有政治考慮。德國外交部關注本港反對派政治空間收窄和言論自由情況,惟同時強調香港人權狀況「整體良好」,其中不乏自相矛盾之處。
德國當局給予黃、李庇護,跟香港法治實際情況不符。疑犯變難民,既顯示德國當局為政治需要不惜藏污納垢,也是對香港司法制度的污衊。特區政府應考慮向德方要求引渡二人回港,以司法渠道解開誤會,還本港司法獨立一個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