擊楫中流:無恥之尤

沒有最無恥,只有更無恥!本來已經毫無誠信的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最近又被揭發「秘撈」,由「僭建司長」到「秘撈司長」,這一位史上最多醜聞的主要官員,已成為特區政府的負資產。

去年一月上任律政司司長的鄭若驊被揭發在任期間仍參與三宗仲裁案,惹來「秘撈」之嫌,鄭若驊日前回應事件,僅指自己已辭任相關案件的仲裁員,未有正面回應相關案件有否作出申報,以及是否在上任之初獲批繼續處理六宗仲裁案件之列,但鄭其後終於證實最新揭發的三宗仲裁案,其中一宗沒有申報,但她仍然死撐是毋須申報,因上任前已辭任相關案件仲裁人職務。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去年一月六日履新時,獲特首林鄭月娥破例准許在上任後繼續處理六宗「已完成審理」的仲裁案件。然而,實情卻是鄭上任後仍有參與三宗仲裁案,這些案件並非已完成審理,而是她上任時仍未開始審理,該三宗案件如不屬已獲批的六宗個案之內,而鄭沒有申報,存心隱瞞,則有觸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之嫌,廉署必須立案調查。

林鄭月娥為甚麼如此厚待鄭若驊,律政司司長非她不行?那是因為以前有過較好的合作經驗,抑或情同姊妹,有非常好的私人關係呢?一七年三月林鄭獲「今上」欽點,得登特首寶座,但特區政府「領導班子」倉卒成軍,律政司司長仍由袁國強延任,直至一八年一月才由鄭若驊接任,原來在那個時候,鄭若驊仍在處理多宗仲裁案。為了令鄭若驊可以盡快上任,特首林鄭月娥竟然批准鄭若驊任公職時處理私人業務,而且當時更拒絕公布案件資料,公眾無法得知這種破格、破例的做法,是否違反委任主要官員的相關守則,乃至牽涉利益衝突。特首林鄭月娥的剛愎自用,帶頭做壞規矩,更加難辭其咎。林鄭去年破例批准鄭若驊上任後繼續私人執業的仲裁案件,今天看來絕非用人唯才而是用人唯私。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知法犯法(僭建)、徇私枉法(放生黎智英、不告梁振英)、民望「墊司底」(民調支持度長期排榜尾),最近又被揭發「秘撈」醜聞,竟然可以厚顏無恥,笑罵由人,戀棧權位,不肯下台;而身為特首的林鄭月娥如果繼續卵翼、維護此一敗壞官箴、戕害法治的政治任命主要官員,特區政府的管治威信將蕩然無存!

以林鄭為首的特區政府,率多顢頇無能的庸官,有史上能見度最低的政務司司長張建宗、史上最廢的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史上最無恥的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更有最混帳的運房局局長陳帆、最刻薄寡恩的勞福局局長羅致光……真是「族繁不及備載」!